一.名词解释
1.敬天保民
西周统治者提出的统治思想。西周时期的统治者基本上继承了夏商以来的统治思想,把上帝视为至高无上的主宰者,而呼之为“天”。但是前有商之代夏,后来又有周之代商,这样的历史事实,又使他们在不动摇“天命”的前提下,强调人事的重要性。提出“顺乎天而应乎人”的观点,就是既要顺从天意,又要适应人心,才能维持“天命”。因此,天子既要“敬天”,又须“保民”。敬天保民思想反映了西周时期统治思想在重视天的前提下强调保民的重要,比夏商时代有了重大进步。
2.葵丘之盟
公元前651年齐国为确立霸主地位而举行的会盟。公元前651年,齐桓公在葵丘大会诸侯,参加会盟的有齐、鲁、宋、卫、郑、许、曹等国的国君,周天子也派代表参加。盟约申明:“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还规定同盟诸国不要乱筑河堤,不要囤积粮食,不要擅以田邑封给别人而不报告天子。葵丘之盟使齐桓公成为中原的首位霸主。
3.三公九卿制
秦朝的中央官制。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负责辅佐皇帝处理全国事务,是皇帝的助手。太尉协助皇帝掌管全国军队。御史大夫掌图籍章奏,监察百官。三公之间互不统属,直接对皇帝负责。之下有九卿,他们的名称和职掌是:廷尉,掌管司法;治粟内史,掌管国家财政税收;奉常,掌管宗庙祭祀礼仪;典客,处理国内各少数民族事务和对外关系;郎中令,掌管皇帝的侍从警卫;少府,掌管供皇室需要的山海地泽收入和官府手工业;卫尉,掌管宫廷警卫;太仆,掌管宫廷车马;宗正,掌管皇帝宗族事务。三公九卿均由皇帝任免调动,不得世袭。
4.北庭都护府
唐朝在西域设立的最高军政机构之一。长安二年(702年),武则天置北庭都护府,府治庭州城,管辖天山北路,统突厥十姓、突骑施、葛逻禄等部。辖境东 起今阿尔泰山、巴里坤湖,西至咸海,北至巴尔喀什湖和额尔齐斯河上游,南至天山。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北庭都护府都护以节度使兼领。德宗贞元六年 (790年),北庭都护府被吐蕃攻陷。
5.陈桥兵变
赵匡胤发动的夺取后周政权的军事政变。后周显德六年(959年),后周世宗柴荣病死,年仅七岁的幼帝即位。殿前都点检赵匡胤等掌握军权,密谋取而代之。第二年,赵匡胤以契丹和北汉发兵南下为借口,率兵出征。大军行至陈桥驿(今河南封丘东南陈桥镇),赵匡胤弟赵匡义和归德军掌书记赵普授意将士把黄袍加在赵匡胤身上,拥立他为皇帝。正月初四,赵匡胤率军回师开封,逼使幼帝禅位,改国号为“宋”,建立了赵宋王朝。赵匡胤即为宋太祖。
6.改土归流
明清在西南地区推行的地方行政区划和地方官吏任命改革。明朝开始实行改土归流,即废除世袭的土官,改设可以随时任命的流官。雍正时期,鄂尔泰任云南巡抚兼云贵总督,改土归流先后在云贵川桂等地进行,撤销土司,在原土司地区设府县厅州,实行与汉族地区相同的制度,如清丈土地、编制户口等。改土归流加强了西南地区与内地的联系,有利于促进该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和巩固西南边防。
7.天津教案
1870年天津发生的教案。由于天津法国教堂涉嫌迷拐幼孩等罪行,引起居民愤恨,数千人前往教堂抗议。法国领事丰大业开枪杀人,群众当场将他打死。接着,群众放火烧毁教堂等处房屋,杀死外国教士等20人。事后,法、英、美等国联合向清政府提出抗议,并调遣军舰到天津海口及烟台一带示威。清政府调派直隶总督曾国藩到天津“查办”,接着又派李鸿章会同办理。曾、李杀20人,充军 25人,把天津知府和知县革职充军,派崇厚为钦差大臣赴法国道歉,并赔银五十余万两。
8.苏报案
清末著名反清政治案件。1903年6月,上海租界的工部局派巡捕到《苏报》馆捕人,章炳麟和邹容先后入狱,发生了震动一时的“苏报案”。清政府要求工部局将章、邹等引渡,解送南京审讯。列强担心这会影响他们在租界内的特权,拒绝引渡。最后由租界会审公廨,判决章炳麟监禁三年、邹容监禁二年。“苏报案”发生后,革命分子将《革命军》和《驳康有为论革命书》收集在一起,题名《章邹合刊》,各地交相翻印,进一步扩大了革命思想的影响。
9.第一流人才内阁
民国初年北京政府的熊希龄内阁。1913年7月,袁世凯任命进步党议员熊希龄为内阁总理。9月,内阁组成,只有司法、教育、农商等少数总长职位由进步党人梁启超、汪大燮、张謇等分别担任,而陆军、内务、外交等重要部门则牢牢掌握在袁世凯的嫡系军阀、官僚手中。由于梁启超等人都是社会名流,这个内阁被人称为“第一流人才内阁”。
10.西北军(国民军)
1924-1927年冯玉祥统辖的军队。全称为中华民国国民军。冯玉祥原属北洋直系,1924年10月,在第二次直奉战争中,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囚禁总统曹锟,驱逐清朝逊帝溥仪出故宫,将所属部队改编为中华民国国民军,但仍隶属于北洋政府。1926年春,国民军在张作霖、吴佩孚联合进攻下失败。1926年.9月,冯玉祥在五原誓师响应北伐时,广州国民政府将其所部由国民军改编为国民联军。1927年5月,武汉国民政府为适应北伐战争需要,又将其所部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任冯玉祥为总司令。
11.济南惨案
1928年日本在山东济南制造的屠杀中国军民的事件。又称五三惨案。1928年4月,国民革命军北伐征讨张作霖,日军借口保护日侨出兵占领济南。5月1日,国民革命军进入济南。3日,日本军队悍然向中国军民开枪,并杀死国民政府公使蔡公时,中国军民死伤近八千人。在国民政府答应保护日本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条件下,日军于1929年3月撤出济南。济南惨案发生后,二期北伐军绕过济南继续北伐。济南惨案改变了蒋介石对日本的认识,使得中方放弃联日外交,转而与美国谋求合作。
12.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
1950年中苏两国在莫斯科签订的同盟条约。同年4月11日起生效,有效期30年。同日还签订了《中苏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主要内容是:缔约国双方保证共同采取措施,以期制止日本或与日本相勾结的任何国家之重新侵略;双方均不缔结反对对方的任何同盟;双方保证以友好合作精神,并遵照平等、互利、互相尊重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及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发展和巩固中苏两国之间的经济与文化联系,并进行必要的经济合作。在签约的同时,中苏双方在互换照会中